準入申請
準入申請流程簡介
為規范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中心(以下簡稱:高訓中心)公共實訓資源的使用管理,確保公共實訓資源安全、高效使用,特設定準入申請流程。準入單位可使用高訓中心公共實訓資源進行技能訓練和技術改造等活動。
一、面向對象
全市企事業單位、職業(技工)院校、社會培訓機構、普通高校、社會組織團體均可申請使用。
二、準入條件
1、在珠海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有明確的實訓需求,具備與公共實訓資源對應的管理人員和師資,有完善的培訓方案和實訓計劃。
3、承諾遵守市高訓中心公共實訓相關規章制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并出具公共實訓承諾書。
三、準入流程
1、高訓中心接到申請材料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給出受理意見。
2、申請被受理后,高訓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對申請單位進行準入評估。
3、準入評估結果在市高訓中心公示欄或中心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4、在確認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市高訓中心根據公示的結果,向符合準入條件的實訓資源申請使用單位發出《準入通知書》;向不符合準入條件的實訓資源申請使用單位書面說明理由。
5、獲得準入的實訓資源申請使用單位,需在通知日起30天內與市高訓中心簽訂《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協議》,逾期未簽訂協議將被視為放棄此次準入資格,準入資格自實訓協議簽訂日起一年內有效。
簽訂公共實訓協議后,實訓資源使用單位按照市高訓中心實訓預約申請流程辦理實訓預約申請,市高訓中心統籌安排組織實施。
四、申請所需資料
1、《珠海市高訓中心公共實訓資源使用準入申請書》原件加蓋公章。
2、 組織機構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 與本申請書對應的管理人員和實訓師資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4、《珠海市高訓中心公共實訓資源申請使用承諾書》原件加蓋公章。
以上材料均應提交紙質及對應的電子掃描文本,網上辦理需上傳電子掃描件。
五、流程圖:
申請單位需下載的表格如下: